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学院服务体系,学院本着为学生服务的原则,在学院南门西侧新建后勤服务中心楼,建筑面积3214平方米,共三层,水、电、暖齐全。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租方案。
经营项目:金融机构网点(办事处或储蓄所),邮政支局或邮政所,移动、联通收费,话吧,报刊店,图书,美容美发,打字复印部,计算机维修及耗材,手机修理部,摄影,鲜花店,洗衣房,服装,咖啡厅,面包房,冰吧,健身房等服务项目。
招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具体要求:
1、租赁经营项目仅限于学院规定的服务项目。
2、招商租赁者应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资质。
3、租赁按建筑面积计算。
4、水电暖等费用自理。
5、中标者预交一年房租。
6、不得经营危险易爆品、歌舞厅、网吧、餐饮、超市,禁止黄、赌、毒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经营项目。
评标方式:通过综合评价,采用合理高价中标。
报价按 元/月 M2 。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两份,一份为正本,一份为副本,必须在投标书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和投标项目。然后进行密封。
投标文件内容:
1、 投标报价单 请下载附件 : 投 标 报 价 表.doc (单位必须有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名和委托代理人签名。个人必须有签名或盖章)。
2、身份证(参加投标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的第一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证书(个体经营者可提供),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委托投标,需同时提供由法人代表签字的委托代理证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有效证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4、近年来企业或个人经营情况介绍。
5、本项目中标后经营范围、经营策略、具体运作和可行性分析。
参加招租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史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户。
2、有较强的企业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在企业经营或商业活动中创造了较为突出的经营实绩和社会效益。
3、具有较好的经营项目及经营策略,所考虑从事的经营项目能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并符合招租人经营项目的限制要求。
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有效证件。
评标方式:通过综合评价和竞争性谈判,采用合理高价中标。
投标保证金:10000元,不中标当即退还。中标者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
开标时间:2008年2月24日上午9:00
望报名者准时参加,不单独通知。
联系电话:3338067
河北金融学院
2008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