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院建设优质本科大学的跨越型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科研意识,提升科研能力,凝聚科研方向,锻造科研队伍,经过充分准备,法律系主任石东坡教授分别在1月20日、3月18日为我系全体教师举办了科研工作系列专题讲座。讲座分为四讲:第一讲“立足教学一线,发掘科研课题”,第二讲“激发创新思维,增进创新含量”,第三讲“强化论文写作,提高发表层级”,第四讲“积极申报课题,发展科研协作”。
在第一讲中,针对全系主要由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构成的实际,重点剖析了在高等院校中的教学与科研之间的内在统一关系,提出了实现“以教学为基础、以科研为导引”的思想认识和具体途径等方面的见解。指出,高等院校的教师,应当是研究型教师。从适应型教师经过经验型教师到研究型教师,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基本要求、是青年教师成长成熟的基本规律、是全面实现大学功能的必然路径。作为研究型教师应当具备问题的意识、研究的思维和实践的导向,等等。首先应当深刻认识和自觉实践教学和科研之间的有机统一,立足教学并在其中发现问题,进而不断在学科研究之中深化认识,回溯和反哺教学。甚至尊重和汲取学生的创新和质疑之中激发并且一同开展科研。其中,教学反思的不断整理和自觉运用,是教学科研相互连接的媒介与桥梁。
在第二讲中,基于科研活动的实质是激发创新思维以求得在揭示客观规律方面的不断深入,围绕科研创新的主观条件即思想认识的方法和取向问题,结合法学研究中的创新成果事例,重点分析了如何生成创新意识、怎样运用创新思维方法的问题。指出,科研活动,在本质上,就是针对人类实践的内在规律,运用创造型思维进行揭示和反映并回馈于实践的认识过程。因此,创造性思维的自觉掌握和有效运用决定了科研活动的质量和速率,是其创新程度的根本保障之一。创造性思维具有若干类型,这些不同类型的创造性思维对于形成思维趋向、寻求思维资源、构筑思维链条具有不同的启发和疏浚作用。作为高校教师,在科研活动之中更应当成为创造性思维的应用者和推广者,这对于提高自身的科研素质和开展研究型教学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因素。因此,要通过有效方法培养和树立创造性思维,为高水平、持续化、原创型的教学科研提供内在的主观保证。
在第三讲中,重点就专业论文写作和研究的表里两方面进行了分析,指出,在表层,论文写作有着自身的要素、结构与规范等要求;在里层,则是一个问题选定、专题研究的定向展开过程。结合青年教师的科研活动实践来看,科研论文写作中的选题、资料、研究方法和发表技巧是主要的制约因素。选题,表明研究者的眼力、功力和实力。应当在关注实践进展、追踪学界动态、感受政策导向、分析采稿方向等的基础上,立足自身的专业所长,坚持长期稳定的研究取向,突出纳入在金融法治研究的总体领域中的若干分解课题,适应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的不同类型需要,选定阶段性的论文题目。在资料选择消化和运用上,要注意资料的典型性、全面性、时效性,要善于通过有关路径进行外文资料的学习和吸收,开拓研究视野、夯实研究内涵、增强理论成分。其间,还介绍了有关选题的方法、资料的来源以及法学专业21种来源期刊、域外法学资源检索等应用手段,以及文章发表适应不同期刊特点与趋向的经验做法。
在第四讲中,以金融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研究、金融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研究—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为重心、金融综合化经营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研究、中国金融衍生交易的法律规制研究等近来在金融法治研究方面的热点研究课题及其设计为例证,重点分析了选定课题的基本原则、角度目标,指出,课题界定和研究思路居于关键地位,课题界定直接关系到整个课题的设计水平和质量,也是难度最大的工作。其实质是:将原生问题进行认识转换和理论描述,为课题进入“清晰化、具体化、操作化”的研究过程奠定基础。课题界定的内容包括:基本概念的界定、研究视角的界定、研究范围的界定、研究对象的界定、研究方式的界定。在课题申报中,理论依据和理论假设是两个关键步骤,如果说“问题的提出”是交代课题研究在实践上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那么“理论依据”就是告诉人们进行该项研究在理论上的可行性和可靠性。理论假设是课题研究尝试或者验证的理论模型以及的可能的理论贡献。在当前的科研活动中,重大科研活动之间的实质协作与合作有待加强。关键在于学科之间的融合与交叉的关联度、首先是法学学科体系自身的内部协作的方向性与结合度需要加强。而法制实践活动自身的复杂性和系统性要求在课题研究之中切实从多个方面与环节进行研究并且复合其自身的整体状态,增强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因此,需要增强团队意识、持续增进积累、建立成果联系、运用课题整合,这在法律系的发展上尤其重要和迫切。 上述讲座过程中,全系教师全员参与,全程讨论,全面交流,结合自身的思想实际和本系的科研实际,既明确了科研团队热情高、潜力大、后劲足的积极因素,凝聚了心气儿;又冷静地看到实际存在的散乱而不集中、量大而少亮点等一些局限所在,增强了动力。大家普遍认同金融法治研究的基本方向,均表示要进一步扭转“职称科研”的被动状态,树立自觉、能动、牢固的科研意识,有效运用创新思维和方法,掌握和应用科研活动规律与技巧,进一步加强科研协作和课题合作,面向金融法制理论和实践问题更加积极地开展科研活动,为法律系和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